依据《华电国际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规定》,若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在工作票批准期限内,且不需要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者,必须由()通过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在工作班成员栏注明该项工作的工作班成员姓名,注明增加项目及人员变更日期和时间。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
不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增加工作内容”栏填写,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重新办理工作票(此条款中安全措施的变更不包含遮栏和标示牌的变更)。
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
电力工作中,若需要增设安全措施,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有关措施内容。
工作票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和()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
在原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和()的同意。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后,许可前发生工作班人员变更,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填写新增加的班员姓名。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在原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若需增加工作内容,必须征得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的同意。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1)工作时间不超过原工作计划时间且不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2)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的“()”内填入扩大的工作任务。
工作票开工后,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由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
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工作负责人无需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规定: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内容。确需扩大工作任务时,若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在工作票批准期限内,且不需要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的,应经()同意,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许可,按照要求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后,方可扩大工作内容。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安全措施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
输电:工作票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和()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1条规定: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班人员同意后,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若需增加工作任务,无需变更安全措施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并签名确认;若需变更安全措施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