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的2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由负责人在送达通知书上签字。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时间:2022-11-17 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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