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巷道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米。
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米
更换绞车运行线路上的托绳轮及给托绳轮注油时,必须在绞车()状态下进行,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端头支护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得大于()米。
煤矿井下有提升运输设备的倾斜巷道必须在巷道一侧设置躲避硐室,硐室间距不得超过()米。
倾斜井巷应设托绳轮,间距一般为()。
安装(回撤)运输管理中规定绞车钢丝绳头采用绳卡制作时,绳卡应与钢丝绳绳径匹配,绳卡不得同向使用,绳卡的间距不应大于()。
上下山安装统一型号,统一规格标准托绳轮每组托绳轮间距不大于()m,严禁钢丝绳在巷道底板上拖行。
轨道提升斜巷必须装备托绳轮,其间距不大于()m。
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巷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小于()。
在非变坡位置连续安装的同侧的托绳轮和压绳轮,其连线轮槽顶面高差不应大于()mm。
无极绳绞车压绳轮、托绳轮和转弯装置要及时维护,确保转动灵活。机修工每周对各种绳轮检查不少于两次。
安装在巷道一边的小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mm。
使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巷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米。
为了防止钢丝绳磨枕木,在倾斜轨道中间要设托绳轮,间距一般为()米。
设置托绳轮时,托绳轮不得高于轨面()mm,以免车辆运行时刮托绳轮。
在倾斜巷道安装直径108mm及以上的管路时,必须先安装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20米。()
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轨道的最近间距不得小于(),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的检修空间
安装(回撤)运输管理中规定使用绞车运输距离超过()时,必须使用托绳地滚,地滚间距符合规定。
为防止钢丝绳托磨枕木,在倾斜轨道中间设托绳轮,间距一般为()。
为防止钢丝绳拖磨道枕,在倾斜轨道的轨道中间要设托绳轮,其间距一般为()米
相邻两组托绳轮沿牵引钢丝绳方向的间距应小于设计规定的吊椅间距,且应不大于12m。()
绞车运输巷道:在变坡点处必须安装托绳轮()
在非变坡位置连续安装的同侧的托绳轮和压绳轮,其连线轮槽顶面高差不应大于()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