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的,以()为课税数量。
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
资源税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
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在()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资源税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 ( )
资源税是以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收益为课税对象,以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一种税。其作用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但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下列关于其资源税税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视同销售,应缴纳资源税( )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以生产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某矿山开采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应税矿产品2000吨.将自产应税矿产品200吨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已知税法规定该矿产品的资源税为12元/吨,则关于资源税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2017年12月将境内开采的原油200吨交由关联企业对外销售,该企业原油平均每吨含增值税销售价格6435元,关联企业对外每吨含增值税销售额6552元,当月全部销售。已知该企业开采原油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该企业就此业务应缴纳资源税( )元。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2017年12月将境内开采的原油200吨交由关联企业对外销售,该企业原油平均每吨含增值税销售价格6435元,关联企业对外每吨含增值税销售额6552元,当月全部销售。已知该企业开采原油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该企业就此业务应缴纳资源税( )元。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将境内开采的原油200吨交由关联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销售,该企业原油平均每吨含增值税销售价格6215元,关联企业对外销售每吨含增值税价格6328元,当月全部销售。已知该企业开采原油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该企业就此业务应缴纳资源税()元
跨省开采的矿山,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的,对其开采的应税矿产品,一律在( )纳税。
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单位包括()
当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时,()是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