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的,以()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确定适用税额。
资源税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资源,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在()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资源税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 ( )
资源税是以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收益为课税对象,以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一种税。其作用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但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下列关于其资源税税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根据资源税有关规定,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视同销售,应缴纳资源税( )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
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法,是( )。
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以生产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1994年我国对资源税进行调整。其征税对象为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征税范围的有()。
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根据资源税有关规定,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当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时,()是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