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气瓶(车用气瓶、呼吸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充装许可书面申请。
地(市)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每年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气体充装许可证》,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原批准部门申请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工作。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市级质监部门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气瓶充装许可证》由哪一级质监部门发放?
气瓶充装单位应经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该在每年的第()季度向发证机关和当地质监部门报送上年度综合工作报告。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可以充装非自有产权的气瓶(车用气瓶、呼吸气瓶、灭火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和其他经省级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的气瓶除外)。
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省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充装许可()申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经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年,有效期满前,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原批准部门申请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可从事充装活动
气瓶充装单位有义务,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必须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