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
罗某与刘某两人青梅竹马,1993年12月两人未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下一个男孩,当时两人均以达到法定年龄,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发生纠纷于2002年1月大吵一场,刘某跑回娘家,罗某去接刘某回家,刘某不肯并且说:咱们的婚姻没有登记是无效的,以后你不要来找我.2002年3月刘某与本村青年仝某登记结婚,罗某向法院状告刘某重婚,要求恢复与刘的关系。仝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甲乙是夫妻,甲大男子主义,在家里向来说一不二,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主要由甲来决定。2012年在乙不同意的情况下,甲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甲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吗?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你认为正确的是()。
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夫妻关系是指男女两人通过了合法的结婚手续在()、社会生活及等经济等方面过着共同生活的关系。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如果在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公房的情形下,则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是()。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举行结婚仪式前,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身份。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罗某与刘某两人青梅竹马,1993年12月两人未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下一个男孩,当时两人均以达到法定年龄,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发生纠纷于2002年1月大吵一场,刘某跑回娘家,罗某去接刘某回家,刘某不肯并且说:咱们的婚姻没有登记是无效的,以后你不要来找我.2002年3月刘某与本村青年仝某登记结婚,罗某向法院状告刘某重婚,要求恢复与刘的关系。刘是否构成重婚罪?
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夫妻关系是指男女两人通过了合法的结婚手续在();()及等经济等方面过着共同生活的关系。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共同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
罗某与刘某两人青梅竹马,1993年12月两人未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生下一个男孩,当时两人均以达到法定年龄,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发生纠纷于2002年1月大吵一场,刘某跑回娘家,罗某去接刘某回家,刘某不肯并且说:咱们的婚姻没有登记是无效的,以后你不要来找我.2002年3月刘某与本村青年仝某登记结婚,罗某向法院状告刘某重婚,要求恢复与刘的关系。刘是否构成重婚行为?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财团的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一种()行为。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下列关于承租公房的说法,错误的是()。
法律婚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程序结婚的婚姻,作为法律婚姻的对称,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事实上、客观上形成婚姻关系。区别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的首要标志是()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
甲和乙于2001年结婚,2002年,甲以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5年,甲乙离婚。甲向信用社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隐秘地发生两性关系地行为;()是指已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不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行为;()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成的男女关系。所谓结婚实质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前者指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一夫一妻(第二项可随着时间变化而由不具备变为具备);后者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种婚姻形式同时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意思,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否则仍不能认为其有效。◑以下属于事实婚姻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