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测站对水位精度要求较高时,基本水准点应每()年校测1次。
测站对水位精度要求较高时,()每5年校测1次。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是否变动的方法有()。
水文工作中,引测、校测水准点、水尺零点以及水文设施的高程,要进行()。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应用高程之差()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重复测量等办法,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是否变动,并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
()等水准测量可应用于水文测站引测基本水准点高程。
水文测站使用的校核水准点应每()年校测1次。
水文测站()的高程应从国家一、二等水准点引测。
水文测站引测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点的高程,通常应使用()等水准测量。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应用高程之差小于或等于允许限差时,仍采用()的高程。
水文测站高程控制自校系统必须设有()。
一般情况下,水文测站的()每10年校测1次。
基本水准点是水文测站()的高程控制点,应设在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水位以上、不易损坏且便于引测的地点。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允许限差时,仍采用原测定的高程。
测压管的管口高程,在施工期和初蓄期应每隔1~3个月校测一次,在运行期至少应()校测一次。
一般情况下,水文测站的基本水准点每()年校测1次。
水文测站高程控制自校系统应使用()进行联测校核。
测站高程控制自校系统叙述正确的是()。
水文测站引测基本水准点高程应使用()等水准测量。
水文测站设立的()应2~3年校测一次。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超过允许限差,并已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变动,可作为确定水准点新高程的测量是()。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之差超过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高程自校系统、附近高程固定点联测或重复测量的办法,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是否变动,并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
自水准点A到控制点B建立一支水准路线,已知A点高程为 215m,AB之间往返测站共16站。由A向B测量高差为-1.383m,由B向A返测高差为1.362m。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超过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高程自校系统、附近高程固定点联测的测量结果,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