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详细割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由()共同实施,切实保证割接安全。
设计单位要在设计中提出指导性的施工过渡方案,并根据运营情况及施工需要制定安全的过渡措施。施工过渡具体实施方案由()编制,建设、行车组织、设备管理、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和部门参加审定,报施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不需要专家论证的,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签字审核后即可以实施。
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各公司审核批准后,发施工通知单才允许施工。
根据《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监理暂行规定》,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详细割接方案经()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既有线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哪些单位按施工项目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安装单位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
不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签字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施工单位编制的重大(特殊)施工方案,经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审核、审批通过即可执行。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不需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审核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审核签字后实施。
承担围堰拆除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通过,报监理单位审核,经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单位,由()审核签字。
根据《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详细割接方案经()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实施,切实保证割接安全。
施工单位编制的重大(特殊)施工方案,首先送监理项目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送至业主项目部审批。
施工单位编制的重大(特殊)施工方案,经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审核、审批通过,由项目总工向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执行。
因新建、改建工程等发生行车设备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在设备开通前()天向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集团公司业务处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审核,在开通后15天内,将经过审核、修改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2018年31号文规定,超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事宜,应由施工、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予以审核,确认后提交正式的设计方案变更和预算调整说明()
行细:提供行车设备技术资料的规定:因新建、改建工程等发生行车设备变化时,设备管理单位于开通前()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等资料,及时审核、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供给使用单位和集团公司业务处
非行车设备管理单位需进入作业门作业,应与相关专业的行车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由行车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施工时间范围内,不用在其带领下,非行车设备管理单位可以独立进出作业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调整()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该向工程实施部门提交相关安全管理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具体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