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是()。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因公牺牲军人,对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可增发一次抚恤金。对立一等功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增发抚恤金的比例是()。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变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病故军人其遺属由县级人民政变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其遗属享受增发()的抚恤金。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0%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35%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立三等功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其遗属享受增发()的抚恤金。
获得立一等功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其遗属享受增发()的抚恤金。
获得立二等功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其遗属享受增发()的抚恤金。
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其遗属享受增发()的抚恤金。
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对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如何计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后,定期抚恤金如何处理?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相关证明书。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该发哪些证明书?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50%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判断对错
定期抚恤金是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按月给予的(),用以抚慰遗属,
定期抚恤金是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按()给予的抚恤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增发比例根据荣誉称号和立功等级有所不同。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的,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简述我国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表现在哪几方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居民生活水平的,发给定期抚恤金。“无劳动能力”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