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发现的旅客遗失物品,如不能判断旅客下车站时,应移交列车()。
列车对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的遗失物品,移交()。
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等移交下车站。
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遗失品记录移交旅客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名()等移交下车站。
旅客遗失的物品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列车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移交旅客下车站。
对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的遗失品,应交:()
旅客遗失物品,如旅客已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件数等移交下车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对旅客遗失物品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旅客遗失的物品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规定,列车发现旅客遗失物品妥善保管,设法归还失主,无法归还时编制客运记录交站处理。无法判明旅客下车站时交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五条,对旅客的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时,移交()
对旅客的遗失物品不能判明失主下车站时,移交列车停靠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采用旅客列车进行遗失物品转送的,只转运至旅客下车站()
旅客未上下车完毕,除本务机车、补机摘挂作业外,不得进行()的连挂作业
《技规》中规定,旅客未上下车完毕,除本务机车、补机摘挂作业外,不得进行旅客列车(车底)的连挂作业
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详细注明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旅客的遗失物品,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旅客未上下车完毕,除本务机车、补机摘挂作业外,不得进行旅客列车()的连挂作业
列车终到清客完毕后,对车底进行,查看有无旅客未下车及遗留的物品或可疑物品等,发现后按规定移交车站()
发现旅客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设法归还失主,无法归还时编制客运记录,注明品名、件数、车次、车厢号等详情移交旅客下车站,无法判明旅客下车站时交处理()
在站台接车的,列车到站旅客下车完毕,库内保洁人员列队上车,并开始对车厢各部位进行全面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