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m。
采用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mm。
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可燃液体保护对象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的应用条件,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
某市有一钢铁冶金企业,建筑防火要求露天布置的可燃气体与不可燃气体固定容积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m。
防排烟系统的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
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
火炉距可燃物应不少于()米的距离。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
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最小应为()
临时建筑物内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应用防火材料隔离。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mm,禁止用()或煤油引火。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2m。
可燃性气体放空管路必须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于管口不小于(),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井场平整无积水,各种活动板房摆放整齐,间隔合理,距井口和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m。
金属火炉与可燃、易燃材料的距离不得小于()
排烟系统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普通灯具距易燃易爆物不宜小于()mm;聚光灯及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防护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局部应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设在项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使用携带型火炉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