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故障、现场校验流程拆回的电能表。应在()工作日内送电能计量中心检定。
计费电能表装设后,客户应妥为保护,不应在表前堆放()的物品,并对供电企业抄表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提供方便。
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用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1个月。
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客户,获得客户签字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工作,并向客户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周期轮换拆回的Ⅳ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规定,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以便客户提出异议时进行复核。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第二十一条装表、接电及现场检查服务规范规定:如居民客户不在家,应以其它方式通知其电表底数。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以便客户提出异议时进行复核。
获得客户签字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工作,并向客户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客户计费装置正常轮换拆回的电能表和互感器入库保存时间不少于()。
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客户,获得客户()后将电能表拆回。
所有轮换拆回的Ⅰ~Ⅳ类电能表,应抽取其总量的5%~10%(不少于50只),进行修调前检验,并统计其年合格率。
临时检定的低压和照明客户,一般应在()个工作日内将电能表和低压电流互感器检定完毕。
按定换业务流程拆回的电能表,在表库保存()抄表周期后,按计量资产管理规定后续处理。
周期轮换拆回的III、IV类电能表修调前的检验合格率分别大于等于()
当客户提出验表要求后,现场检验不合格或客户对现场检测结果不认可或检测有疑问时,经客户许可,应于()个工作日内将电能表拆回并送到市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部检定。
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客户,获得客户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
周期轮换拆回的Ⅲ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大低于()
供电企业在对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换装时,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个月,以便客户提出异议时进行复核。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理办法》,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由地市(县)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及时书面告知客户,获得用户签字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安排进行实验室检定,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工作()
低压三相四线有功电能表,在表尾进行二次参数测量时发现计量一元件的电压超前于计量二元件电压120°,可确定电能表电压接入相序为正相序。()
临时检定电能表时不得拆启原表封印,检定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检验方并存档。临时检定后有异议的电能表、低压电流互感器应至少封存1个抄表周期()
省计量中心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待复检拆回电能表的复检检测工作
拆回电能表至少存放D()可进行分类处置
电能表换装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核对、清点拆回旧表实物数量,并及时在营销系统中录入电能表装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