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用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1个月。
省计量中心和各地市、县供电企业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在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新装、换装(含拆除)、现场校验、故障处理、编程、更换模块和读取数据等工作开始前,应检查()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运行维护人员或用检人员现场处理。
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客户,获得客户签字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工作,并向客户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周期轮换拆回的Ⅳ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规定,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以便客户提出异议时进行复核。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第二十一条装表、接电及现场检查服务规范规定:如居民客户不在家,应以其它方式通知其电表底数。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以便客户提出异议时进行复核。
获得客户签字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工作,并向客户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客户计费装置正常轮换拆回的电能表和互感器入库保存时间不少于()。
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客户,获得客户()后将电能表拆回。
所有轮换拆回的Ⅰ~Ⅳ类电能表,应抽取其总量的5%~10%(不少于50只),进行修调前检验,并统计其年合格率。
低压客户电能表换装拆回的电能表应在表库至少存放()个抄表或电费结算周期。
按定换业务流程拆回的电能表,在表库保存()抄表周期后,按计量资产管理规定后续处理。
周期轮换拆回的III、IV类电能表修调前的检验合格率分别大于等于()
当客户提出验表要求后,现场检验不合格或客户对现场检测结果不认可或检测有疑问时,经客户许可,应于()个工作日内将电能表拆回并送到市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部检定。
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供电企业应及时告知客户,获得客户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
周期轮换拆回的Ⅲ类电能表的修调前检验合格率应大低于()
供电企业在对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换装时,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应在表库至少存放()个月,以便客户提出异议时进行复核。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理办法》,现场检测不合格及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电能表,由地市(县)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及时书面告知客户,获得用户签字认可后将电能表拆回,安排进行实验室检定,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工作()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理办法》,省计量中心、地市(县)供电企业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应严格执行电能表申校工作流程,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
拆回设备入库主要包括轮换、改类、销户、故障、申校等营销业务流程拆回表计的入库。()
电能表现场校验时应认清设备接线标识,设专人监护,工作完毕接电后要进行检查核验,确保接线正确,接线时螺丝宜紧固并充分接触()
省计量中心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待复检拆回电能表的复检检测工作
电能表换装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核对、清点拆回旧表实物数量,并及时在营销系统中录入电能表装拆信息
电能表现场校验,工作误差试验应采用标准电能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