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世纪建筑艺术的巅峰,其代表作在法国有巴黎圣母院教堂、夏特尔教堂,在德国有科隆大教堂,在意大利有著名的米兰大教堂。
蒙格斯原是法国人,后取得德国国籍,在比利时有住所,他在我国境内死亡并在我国遗留了一笔动产,该人无继承人,也无遗嘱,该动产()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儿子谢欢()
严某16岁时出于好奇,写下一份遗嘱放入抽屉中,此后便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严某19岁时由于车祸去世,家人在清理其遗物时发现了这份遗嘱,这份遗嘱中()
甲曾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儿子小甲继承,两年后甲死亡,甲的其他继承人对遗产分割存有异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在遗嘱中指明将与妻共有的房屋和存款交由长子继承,张某去世后,其长子依遗嘱要求继承房屋和存款,其母和妹不同意,因此()。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刘老太太的遗嘱继承人是()
一位住所在意大利的丹麦公民,在葡萄牙去世,并在葡萄牙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葡萄牙的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的属人法支配,即丹麦法;而丹麦国私法规定,继承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支配,即意大利法。结果葡萄牙法院处理该案时适用了意大利法。请问:该种法律适用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归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关于刘老太太的遗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有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留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的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
英国籍女士A20世纪50年代来到中国与中国公民王甲结婚。王甲1976年去世。1992年初,A写信给在意大利的养子王乙,要求其按月支付赡养费。直到1992年底,王乙未予答复。A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经查,王乙已经加入意大利国籍,在瑞士有住所和财产。本案可以适用哪国的法律?
德国人凡代克曾在中国工作,经常居所在德国,在德国有一处房产,并在两国的银行均有存款,2011年凡代克因病在中国去世并未留有遗嘱。其子女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些国法律裁决本案?()
刘老太太丈夫早亡,生有一子谢欢,两女谢琴、谢雨。老太太身体一直不好,三位子女均在外地工作,身边仅得一位亲戚刘玉照顾。刘老太太为了感激刘玉的照顾,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一套给予刘玉。2008年春节,三位子女在回家探亲之际,听说了遗嘱的事情,纷纷劝说刘老太太更改主意,于是老太太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15万元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孩子,房子给了谢欢。2009年1月老太太身体恶化,去世前感觉对不起刘玉,于是又设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15万元给予了刘玉。关于刘老太太的遗产,刘玉()
中国人吴某的A国籍养父宋某自90年代中期移居B国。2005年8月,宋某在美国探亲期间因病突然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此时,一名A国男子马某自称是宋某的私生子,要求继承宋某的遗产,遂与吴某产生纠纷,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据查,宋某在C国有房产一处,在D国有一部分动产。根据上述案情,对宋某遗产的继承纠纷,我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在2017年法国网球公开赛男单决赛中,()第十次夺得法网男单冠军,成为公开赛年代第一位在一个大满贯赛中夺冠次数上双的网球选手。
一位住所在奥地利的挪威公民在甲国去世并在中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甲国的国际私法的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挪威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甲国法院承认转致,则应适用下列哪个法律?()
特鲁福特是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他有一独生子。特鲁福特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教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英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因而指向法国法,而法国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因而指向瑞士法。最后,英国法院按照瑞士实体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90%的遗产,使特鲁福特的独生子的要求得到满足。这一法律适用的过程属于 ( )
在法国,以下四类住处中属于“为外国劳工在法居留期间居住的宿舍”的是()。
公民某甲于1994年12月12日去世,其死前曾与他人签有遗赠扶养协议,且被遗赠人也尽了扶养义务。某甲临去世前1个月留有遗嘱。某甲去世后,其两个儿子从国外回来,要求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甲的遗产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
32岁的郭先生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业务主管,他31岁的妻子何女士则在一家外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客户经理。郭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郭先生的母亲一直和郭先生唯一的一位兄长生活在一起。郭先生的孩子阳阳今年3岁。非常不幸,郭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罹难,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郭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150万元。
共用题干瑞典公民特布雷斯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87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美国的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斯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份额。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承份额。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
刘素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和母亲住在一起,照顾母亲的饮食起居。刘素云在世时曾立过一份遗嘱,表明自己过世后,现在的住房归大儿子一人所有,并把遗嘱做了公证。刘素云过世后,两个儿子为房子问题发生了争执,此时小儿子也拿出一份母亲生前的遗嘱,上面写明房子归两个儿子共同所有,并且这份遗嘱是写在公证遗嘱之后。刘素云的小儿子认为,房子的归属应该以母亲的最后遗嘱为准,而大儿子则认为应以公证遗嘱为准。请问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额。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