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处于()、“背书已签收”、“质押解除已签收”状态下,且“不得转让标志”为“可再转让”的,持票人(背书人)可以将所持有的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对手(被背书人)。
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时,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其背书必须是连续的;出票人在商业汇票上填明“不得转让”字样的以及作成委托收款背书的商业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电子商业汇票处于()状态下,且“不得转让标志”为“可再转让”的,持票人可以将所持有的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对手。
()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电子商业汇票转让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电子商业汇票转让背书必须记载()事项.
以下电子商业汇票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的是()。
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背书人背书时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
客户作为被背书人收到电子商业汇票时,无法直接收到资金()
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处于以下()状态时,可向被背书人发出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