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经营时,在穿着打扮、文明服务方面应()。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零售场所应相对独立,实行专店或专柜(含零售棚)经营,零售棚应符合()要求。
对决定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经营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经营。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许可的期限届满后,其经营者应当停止销售,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可以继续存放一段时间。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以销售地点为中心,半径()内,不能有学校、幼儿园、商场、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
北京市五环路以外地区临时零售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由()根据申请确定。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岗位责任制应当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营许可的条件包括()。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场所面积20~40m2的,限制存放量()箱。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许可机关应在()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零售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同一场所内可以经营其他产品。
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治安检查工作的重点是()。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零售场所经营场所面积10~20m2的,限制存放量()箱。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有下列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包括()。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必须(),确保安全经营。
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的经营布点,应当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审批。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批发活动的单位、零售活动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按行政许可规定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场所面积在40m2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m以上的,限制存放量()箱。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向具有烟花爆竹批发资质的单位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公安机关、城市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