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的项目涉及复杂的技术和不同干系人的数目,你不得不建立几个变更控制委员会(一个技术审查委员会,一个工程审查委员会)。现在你的项目团队成员威胁你说:创立这么一个官僚委员会将毁损你的形象。你对他们指出:一个变更可以不通过任何委员会的参与而自动得到证实。这样的变更的一个例子是()
“印度人民感恩戴德,绝不会把你遗忘,你的牺牲讲激起争取独立的狂风巨浪”诗中歌颂的领导印度民族大起义的影响人物是是:()
你把自己设计的班徽兴冲冲地拿到教室,可是你的学生却并不理会,你该怎么办?
如果你把你的手掌面对太阳,它们会感觉暖和,其原因是热量通过()方式传递。
“你决定不恨了,也决定不爱了,把你的灵魂关在永远锁上的躯壳”歌名是什么?
“你最大的责任就是把你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易卜生语),这句话对你的启示是()
如果已经把你的本地打印机共享成网络打印机,你需要()
如果规则要求你把球放置回原处,那么该行为可以由你、你的同伴或者当初拿起、移动了你的球的那个人执行。()
现在,你正躺在汽车旅馆的床上,听着空调系统把暖风打入你的房间。你正在为明天要面对一个极其难对付的客户而忧心忡忡。突然,电话铃响了:是米尔克姆&弗里斯姆公司的高级合伙人打来的。他把你从当前的项目中抽出来,并把你分配到了另一个项目。你的项目管理经验告诉你,在理想的状况下,项目经理的选择和使命应该在以下哪一段时间内进行?()
“你的脸庞,闭上眼睛就在我面前转呀转,我拿什么条件可以把你遗忘”的后一句是什么?
放置你的标记物品时,规则建议你把它紧挨着放在球的后方。并且在mark球的过程中碰到球不受处罚。()
一份计划书是否吸引人不在于篇幅长短,但是太短的计划书也不可能把你的盈利模式阐述清楚。关键在于你的商业模式是否可以打动人心。
总有一天,有人介入了你的眼,到时候你就不会这么口无遮拦了。
写简历时,为了体现出你的知识丰富和技能优秀,应该把你所有的经历都列举在简历中。(2.0分)
试想一下,你将来当母亲的时候,希望自己怎么对你的孩子( )
请你参考本课程提供的示例,利用你所学的内容,制作一个完整的游戏。你的游戏可以是完全原创,也可以是复现其他的游戏。请把你的游戏思路、得意之处写下来,贴一些游戏截图,或者上传一段你的游戏介绍视频。 请只在作业提交系统里面,提交必要的作业文字介绍、截图、视频(给观看地址即可,要匿名)、核心代码(使用系统的代码语言中的C格式)等。尽量不添加附件(因为附件下载很耗时,可能影响互评成绩)。 不需要提交发布的程序或者源工程。
请你采访自己的一位亲人或者朋友,把你的问题和对方的回答记录下来,不少于5组(每组是一问一答),并写一篇关于被采访人的小习作,题目自拟,不少于400字。
你要修饰(改变)你的车子之前,你必须把你的改变记录在车主证内。()
你要修饰(改变)你的车子之前,你必须把你的车牌拿下来。()
阅读下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想想你的背影,我感受了坚韧 /抚摸你的双手,我摸到了艰辛/不知不觉你鬓角露了白发/不声不响你眼角上添了皱纹/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你只尝了三分/这辈子做你的儿女,我没有做够/央求你呀下辈子,还做我的父亲。 听听你的叮嘱,我接过了自信,凝望你的目光,我看到了爱心 /有老有小,你手里捧着孝顺/再苦再累,你脸上挂着温馨/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生活的苦涩有三分,你却吃了十分/这辈子做你的儿女,我没有做够/央求你呀下辈子,还做我的父亲。 ——歌曲《父亲》 材料二: ......母爱,是最伟大最圣洁的爱。母爱是无私的,是不求回报的。母爱是深沉的,蕴藏着丰富的感情,蕴含着不尽的情思;母爱是无穷的,它开放着无数的花朵,它飘荡着不尽的花香;母爱是伟大的,它包含着深厚的意义,它酝酿着你和我。有一句非常耳熟的歌词:“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啊!母爱是多么伟大呀!我要好好学习,报答母亲对我的养育之恩。 ——散文诗《母爱伟大》()我们应怎样化解“爱的冲突”,做一个孝敬父母的中学生?
如果你有一间地段非常不好的店面要出售,正好你的一个外地朋友急着想在你在的城市找一间店面,你会不会把你的店卖给他(她)()
案例一(46):心理咨询师:你把一个不确定的事当作确定的事对待,必然产生相应的行为和情绪问题,如果你能认识到这一点,并改变它,你的情绪问题就解决了。本句话中咨询师使用的技术包括()
在公共汽车上,你突然伸手握住他的手,他会把你的手握得更紧()
从事写作的人,应当像追求真理一样去追求语言,应当把语言大量储存起来。应当经常把你的语言放在纸上,放在你的心里,用纸的砧、心的锤来锤炼它们。要熟悉你的语言,像熟悉你的军队,一旦用兵,你就知道谁可以担任什么角色,连战连捷。写作,实际就是检阅你的军队,把那些无用的、在战场上不活跃的分子,当场抹去它们的名字,叫能行的来代替吧。所谓要慎重,就是指的这个。对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理解正确的一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