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外燃气管道是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对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的用户燃气设施,应依据供用气合同()。
燃气的需用工况系指用户的变化规律。各类用户对燃气的用量随时间而变化,一年中各月、各日、各时均不相同则可用用气不均性来表示。其中用气不均匀性不包括()。
从用户引入管总阀门到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被称为()。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其应承担哪些责任。()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单位燃气用户对其从事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操作、运行、维护的作业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燃气供应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次;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次。
燃气供应单位应施行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至少()的检查,并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
燃气供应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次。
燃气用户使用管道燃气从事餐饮业的,除遵守国家标准和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用气安全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用户的()进行检查,并负责对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更新。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向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燃气设施供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气瓶仓库超量存放充气气瓶,向未取得有关证件、检验标志的车辆充装车用燃气,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用气设备供气,()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入户安装燃气设施、开展安全检查,或者查验用气量的,应当提前预约,并在()入户工作。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对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制定下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②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属系统、场站的工艺管道与设备的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定;③用户设施的检查、维护、报修制度和操作规定;④用户用气设备的报修制度;⑤日常运行中发现问题或事故处理的报告程序。
安检的内容包括()。①记录安检过程②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应符合安装、使用规定③宣传安全知识④联系用户感情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燃气条例规定管道燃气企业因施工.维修等原因连续停止供气()以上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障用户的生活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