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以上,()以下的股东,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规定:由各银监分局受理并审核辖区内各银行支行的筹建申请,报银监局审批;已经银监局批准筹建的机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核准,并颁发营业许可证,抄报银监局。31、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的股东(社员),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解散,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开办贷记卡业务,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临时停业的申请,由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任职资格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
分支机构的变更由()提出申请,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分支机构的变更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以上、()以下的股东(社员),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
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分局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的包括:()
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分局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局所在城市的辖区内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
村镇银行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银监分局辖区内自助银行的设立,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城市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由其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
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使用主发起行统一信用卡品牌的村镇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正确()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持有股本总额10%以上的单一股东(社员)的变更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监会。正确()
由银监局受理的申请事项,涉及银监分局属地监管职责的,银监局应当征求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令〔2015〕3号)规定,单一县(市、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