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属于团体保险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的是()。 ①团体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使旅客致伤,但给付金额累计不超过保险金额,游程结束后保险合同终止; ②团体重疾保险中对附属被保险人的保障,随雇员的雇佣关系解除而保险责任终止,即使保险期限未届满; ③团体定期生存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身故,保险期限未届满,保险责任终止; ④被保险人人数在保险期间内减少至团体成员总数的75%以下,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终止合同。
团体保险是指投保人为特定团体成员投保,由保险公司以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人身保险。特定团体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年金保险和团体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时,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人。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设置合同犹豫期,并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天。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签发时不得少于()人。
团体合同减少被保险人后如果人数少于最低投保人数时,保险公司可以进行()处理。
在团体保险中,保险人对参加团体保险的个人分别签发()。
对于团体保险的举绩者,其在促成保险合同成立时,所表现的特点不包括()。
对于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随着时间的推移、客户需求的提高、承保技术的创新和管制的放宽,团体保险所涵盖的可承保团体以及团体保险产品保障的范围也将逐步扩展。但团体保险仍将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①被保险人人数不得少于3人; ②以一份保险合同承保多个被保险人; ③以合格团体为投保人,以团体的合格保险计划成员为被保险人; ④以团体中每个成员的寿命与身体作为保险标的。
特定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以上。参保条件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早期在经营团体保险时,对人数的要求交高,但近年来的发展趋势是对保险人数的要求逐渐降低,对10人甚至少于十人的团体也可承保,但通常对这些人数较少团体的特别要求
与个人保险相比,下列属于团体保险特点的是()。 ①仅签发一份保单,每个参保会员得到一份保险凭证; ②要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理赔准备金; ③以团体为风险选择对象; ④在续保时采用经验费率。
参加团体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人数不得低于()人。
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离职时()。
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设置合同犹豫期,并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不得少于()。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
团体保险中,保险公司可以在条款或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数减少到团体成员总数的75%以下时,保险公司提前()书面通知投保人后,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只可以转让,不得质押。
暂保单是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保险人发出的临时单证。其使用情形主要包括()。①保险代理人获得保险业务而保险人未正式签发保险单之前②合同签发之后,投保人变更合同内容时,双方达成协议内容的书面凭证③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但具体仍需协商时签发的书面凭证④在办理出口贸易结汇时,签发保险单之前,保险人出具的书面凭证,以证明出口货物已经办理保险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接受需要总公司批准的保险业务后,
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14号)中规定,团体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签发时不得少于5人,特定团体成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在投保人签发保单时,保险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