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某物业公司电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2020年8月9日下午5点,王某受单位领导指派到某单位开

王某为某物业公司电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2020年8月9日下午5点,王某受单位领导指派到某单位开展维修工作。王某在维修地点因操作不慎被砸伤,导致左腿骨骨折。单位认为王某发生事故时是因为自己操作不慎与单位无关,不符合工伤情形,故未在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王某在出院后于2021年7月15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问题:人社部门是否能受理王某的工伤认定申请?王某的受伤情形是否符合工伤情形?请说明理由。

时间:2023-11-05 16: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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