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带电作业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带电作业监护人()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作业点。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入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带电作业必须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必要时监护人可以直接进行操作。
低压带电作业的操作人和监护人均应()。
起重机、高空作业车和铲车等施工机械操作正常活动范围及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35(20)kV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且应设专人监护。
低压带电作业时,可不用设专人监护。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在作业人员无触点危险的情况可以参与操作。()
带电作业应设()。监护人不应直接操作,其监护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带电作业,应增设监护人。
带电作业可以根据工作复杂程度决定是否设专责监护人,带电作业监护人在其认为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可参与直接操作。
低压带电作业可以不用设专人监护。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2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低压带电作业监护人和操作人都应明确()统一工作方案。
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作业点。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间接带电作业工作领导人()直接参加操作,必须在现场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组。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起重机、高空作业车和铲车等施工机械操作正常活动范围及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10kV及以下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且应设专人监护。
输电:带电作业监护人可以直接操作()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应直接操作,其监护的范围不应超过()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带电作业,应增设监护人
非行车设备管理单位需进入作业门作业,应与相关专业的行车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由行车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施工时间范围内,不用在其带领下,非行车设备管理单位可以独立进出作业门()
当进行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时,()主要是负责监护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不参加具体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