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的情况,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房屋灭失的,房屋分户帐中剩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返还建设单位。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权益属于()。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在物业产权多元化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房屋的维修和正常使用,依照国家规定建立的专门性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所有。
业主能禁止物业管理公司进入自家房屋维修公共设施吗?
在业主转让物业房屋所有权时,专项维修资金结余资金()。
物业中的公共设施和房屋公共部位是多个产权人共有财产,其维修养护费用应由()。
房屋灭失的,房屋分户帐中剩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返还()。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包括()
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下列对于业主大会申请开立房屋维修资金账户的表述,()是错误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房屋的()。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在物业产权多元化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房屋的维修和正常使用,依照国家规定建立的专门性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所有。A.业主B.物业服务企业C.房屋规划主管部门D.国家
按照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公共收益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金额百分之四十时,公共收益应当首先补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可以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在()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房屋的维修和正常使用而建立的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应()。A.及时组织修复B.编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C.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D.先向业主收取修理费用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工程的资金。
业主转让房屋时,其账户上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出售人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交纳其应交的专项维修资金,并垫付尚未销售物业部分的应由物业买受人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
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应筹集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共收益应当优先用于补充维修资金。
根据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因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费用等原因,影响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组织代为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