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少考虑或不要考虑。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当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不予考虑。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可以适当忽略()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看法和意见,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人事,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