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可以是承兑银行的开户单位,也可不是。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的内容包括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字样、确定的金额及()。
付款行收到收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联及有关债务证明。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托收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必须记载事项是否清晰、齐全;托收凭证与所附债务证明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行签章是否清晰;如果提交的债务证明是商业承兑汇票时,票据是否真实等。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承兑行应将抵押登记证明或质押物退还抵(质)押人,办理交接登记,抵质押人进行签收,签收人应为()。
营业部(柜台)受理未用注销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不需审核的内容有()
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三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行转交持票人。拒绝付款证明应包括下列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在承兑前,银行信贷部门应审查出票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购销合同以及汇票记载的内容等。()
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如果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次日起()内,作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是指自票据到期日起()日内,持票人超过票据提示付款期限后,应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即自票据到期日起()年,持承兑汇票及相关证明文件到承兑行请求付款。
以下哪些不属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审核内容()
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内,作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贴现行向承兑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应包括以下内容()。
我行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承兑行请求付款。承兑行经审查确未支付并核对票据权利的证明与电子底卡无误后,于()办理款项划拨。
营业部(室)审核贴现商业汇票原件,将商业汇票.贴现凭证及《齐鲁银行贴现业务批复入账通知书》,与“票据交易管理系统”登记的明细信息中承兑行.金额.到期日.顺延天数.贴现利息.实付金额及单位结算账号等内容进行核对,除此之外还需审查以下内容()。
银行承兑汇票丧失,承兑银行审查应挂失通知书哪些内容()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受理,柜员接到客户部门送交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审批表”(复印件各留存一份)和申请人提交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后,应审核以下内容()。
保证金账户名称应与结算账户名称保持一致,如果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名称、 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内容变更,应同时变更保证金账户相关内容。变更时,承兑申请人应提交“变更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账号可以不变。
以下哪些属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审核内容()
客户持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委托银行向承兑银行或承兑人收取票款,承兑银行或委托收款行收到商业汇票、托收凭证,应审核商业汇票和托收凭证上记载的以下内容()。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内部对账应涵盖承兑汇票系统业务数据、基础业务资料以及会计账数据等,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涵盖承兑出票、到期收款、解付票款等业务全流程上述内容指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内部对账的()
开立证明范围包括()、()、()、结算记录证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委托贷款证明、在我行购买的证券/保险证明、()等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企业收到银行退匈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账户。
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客户持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委托银行向承兑银行或承兑人收取票款,承兑银行或委托收款行收到商业汇票.托收凭证,应审核商业汇票和托收凭证上记载的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