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须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但无权解除借款合同。()
按照办法规定,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确实无法通过该账户办理的,也可通过借款人开立的其他账户办理。()
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只能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或借款人()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已达到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条件的,应通知()备款清还贷款或通过诉讼等措施收回贷款。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转账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借款学生出现()时贷款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授信或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贷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贷款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85、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单笔资金支付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且超过100万元(含),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借款人()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以贷还贷”现象,是指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未能确认借款人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或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以致出现以新发放贷款偿还已发放贷款的现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与(),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使用。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或()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或陪读人员本人的,应提供至少两名国内共同借款人,以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指定国内代理人,授权其全权代理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置抵(质)押物()
商业银行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贷款用途进行监测,发现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并追究借款人相应责任
贷款社()应合理预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产生()所需时间,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合理约定首期还款日,借款人从首期还款日开始按照约定的还款周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