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工商局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土地上建成一栋10层的综合办公楼。由于自己单位办公使用不了这么多房间,市工商局便将一至四层供自己使用,将其余的楼层作为写字楼出租给商家办公,收取租金。关于如何处置所收取的租金,市工商局内部产生了以下意见。其中那一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已取得的租金归单位,但是该单位应该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B.已取得的租金归单位,但是该单位应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C.已取得的租金属违法收入,应当予以没收 D.已取得的租金应当归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

时间:2023-02-01 0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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