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应由设计确定。如果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规范要求确定,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1)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2)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结构圈梁的钢筋应排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与引下线连接。(3)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当建筑物墙体为易燃材料时,则引下线安装与墙体的距离应大于()。
建筑物防雷装置引下线一般采用()敷设。
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应设立阻止人员进入的护拦或警示牌。护拦与引下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当通信系统的工作接地引下线与通信基站建筑物的防雷接地引下线分开各自独立接地,且期间的绝缘距离来达到安全要求时,就会造成引下线间放电,这种现象称为()。
当一类防雷建筑物太高或其他原因难以装设独立避雷针(带,网)时,其防直击雷的接地装臵应()敷设成()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采用多条引下线时,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至少应有()引下线。
为了保护建筑物或构筑物免受直击雷和感应雷的危害,普遍采用的避雷措施是(),它由敷设在建筑物上的接地导体和接地引下线组成。
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的要求,引下线检查首次检测应检查引下线()记录。检查明敷引下线平直,无急弯。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敷设,并经短途径接地;建筑有特殊要求时,可以暗设,但截面应加大一级。
根据《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测量引下线两端和引下线连接处的电气连接状况,期间直流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
引下线上应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在通信塔或其他高耸金属构架起接闪作用的金属物上敷设电气线路时,线路应采用()。
对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通常应按专设雷电流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避雷带与专用雷电流引下线焊接连通。
采用多条引下线时,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至少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不得大于()。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中,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在人员可停留或经过的区域时,应采用什么方法防止接触电压和旁侧闪络电压对人员造成伤害?
避雷针接地引下线竣工验收,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的距离小于或等于3m时,应采取()。
当建筑物内钢筋达不到GB50057-94中第3.3.5条第三、第四款或电气连续性无法保证时,应在建筑物外设置引下线。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敷设,并经最短路径接地。()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按《GB50601-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引下线两端和引下线连接处直流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引下线不应敷设在下水管道内,并不宜敷设在排水槽沟内。()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防雷引下线暗敷设时,其直径不小于0。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敷设,并经最短途径接地。()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