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小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臵,其间距不应大于()。同时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四种接地方式。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直接连接起来是(23)。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0),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4)欧姆。
防雷装置引下线的间距如果设计不明确时,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不应小于()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同时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一类建筑物防雷其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在防雷设计中,当接闪器成闭合环路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时,引下线的分流系数kC应为()。当该接闪器被10kA的雷暴击中时,每根引下线的雷电流是()。
防雷装置引下线的间距如果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规范要求确定()。
三类防雷建筑直击雷的措施中,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分布,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mm。
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应由设计确定。如果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规范要求确定,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3条为强制性条文,该条文规定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专设”即指专门敷设,区别于建筑物的金属体,请问具体怎么执行?是否可优先执行第4.4.5条和第5.3.8条的规定?
根据GB50057—94的规定,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避雷带(网)的引下线应不少于()根,其设臵间距应分别为()、()、()。
建筑防雷装置的引下线,当采用明敷设计,其直径不能小于()
建筑屋顶避雷网格的间距应按设计规定。如果设计无要求时,二类防雷建筑的屋顶避雷网格间距为()。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引下线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
有一座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的高层大厦,高度为92米,在设计时应采用以下防侧击雷措施:从()米起每隔不大于()米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从()米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
有一座属于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高层大厦,高度为92米,在设计时应采用以下防侧击雷措施:从()米起每隔不大于()米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对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通常应按专设雷电流引下线的方式设置防雷设施。即在原建筑物的屋顶四周设避雷带,并设专用雷电流引下线,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避雷带与专用雷电流引下线焊接连通。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在以下()种情况下,不应大于12m。
采用多条引下线时,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至少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不得大于()。
在建筑物防雷施工中,除设计要求外,下列兼做引下线的()严禁热加工连接。
第一类防雷建筑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
第一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m
二级防雷建筑物其防雷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
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