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办理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使用登记相关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核发建筑起重机械()。
租赁或承包场所使用的压力容器,由承担安全责任主体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建筑机械登记卡片由产权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建立,一机一卡,按机械分类顺序排列,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填写和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在首次出租安装前,产权单位(指出租单位或使用单位自购的),应当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租赁或者承包场所使用的锅炉,由承担安全责任主体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的责任主体是()。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时应具有(),并已在产权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使用单位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和其他规定的相关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使用单位提交使用登记相关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核发建筑起重机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并有权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建筑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机关不予使用登记并有权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对于建筑起重机械未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的,使用登记机关()并应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并以()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塔吊安装调试完毕,项目应配合出租单位准备塔吊使用登记资料,()内取得《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请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应当在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中添加()信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子办理使用登记
根据《建筑起重机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业安全责任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机械设备租赁、安装华和拆卸单位等。()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但不可以委托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