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交道口铺面范围内,不准设置钢轨接头。
道口铺面应与钢轨顶面同水平,钢轨外侧路面距钢轨外侧50mm范围内,应较钢轨面低()mm。
道口铺面沿道路方向的铺设长度应延伸至最外侧钢轨0.5-2.0米。()
钢轨头部外侧()范围内,道口铺面应低于轨面5mm。
平交道口铺面范围内不得有钢轨接头。
道口铺面高度应与钢轨顶面平齐;道路路面高度,通常应位于钢轨顶面同水平;道口地段不应有()。
一般情况下道口铺面应与钢轨顶面同水平,但为防止因钢轨及车轮磨耗而导致路面与车轮接触发生危险,钢轨外侧路面距钢轨外侧50mm范围内,应较钢轨面低()。
道口铺面的高低误差不得超过10mm。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应高于钢轨顶面5mm。()
道口铺面内钢轨外侧路面在距钢轨50mm范围内应低于钢轨顶面()。
道口铺面在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的高度是怎样规定的?
列车通过道口时,因轨枕空吊板、钢轨磨耗等因素,会导致道口铺面板与机车车辆轮缘踏面接触,有发生脱轨的危险,因此钢轨外侧路面在距钢轨(50)毫米范围内的应较钢轨面低下()毫米。
道口铺面不应高于钢轨顶面。
道口铺面沿道路方向的铺设长度应延伸至最外侧钢轨外()m。
道口路面改造、维修和修理,铁路产权单位负责道口上铁路两股钢轨之间及钢轨以外()以内的铺面部分,道路产权单位负责道口铺面以外的道路部分。
道口在距离钢轨60毫米范围内的外侧路面应较钢轨面低下5毫米。
在距钢轨顶面350~1100mm这个高度范围内,直线建筑限界的半宽是()。
铺面铺砌应平整、稳固,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铺面应()《修规》第3.12.3条
道口铺面沿道路方向的铺设长度应延伸至最外侧钢轨()米。
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铺面宽度应与道路路面宽度相同,钢轨头部外侧50毫米范围内,铺面应低于轨面()毫米。
道口铺面沿道路方向的铺设长度应延伸至最外侧钢轨外()m。A.0.5--1mB.0.5—1.0MC.0.5--2.0m
轨道线路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道口铺面应低于轨面()
钢轨头部外侧50毫米范围内,道口铺面应低于轨面毫米()
铺设整修道口作业时,道口铺面应平整、稳固,相邻道口板高度相差不超5mm,铺面高度不应超过钢轨顶面()
道口铺面应平稳牢固,铺面高度应与钢轨顶面高度平齐,道口板间高差不超过10mm,道口板间的空隙不超过20mm,在钢轨外侧距轨头50mm范围内,铺面应低于轨面以下()mm。《工务系统普速铁路作业指导书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