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的提升机构,当下降重物时,为获得低速下降速度,可采用()制动。
在使用起重设备时,禁止()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使用手拉葫芦时,严禁将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
塔式起重机将重物吊运到高处后,为了节约能源,吊钩应该自由下滑
某施工单位施工时使用了FO/23B型塔式起重机,由于违反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严重超载,造成变幅小车失控,塔身整体失稳倾斜,将该楼八层作业的2名工人砸死,起重机司机受重伤。()限制器是用来限制吊钩接触到起重臂头部或载重小车之前,或是下降到最低点(地面或地面以下若干米)以前,使起升机械自动断电并停止工作。
履带式起重机工作时,当负荷超过该工况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时,应慢速升降重物,严禁超过两种动作的复合操作和下降起重臂。
两台塔式起重机严禁抬吊同一重物。
塔式起重机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严禁采用()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
轮胎式起重机作业时,如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作状况下额定起重量的(),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履带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在起重臂未停稳前不得变换档位;当负荷超过该工况额定负荷的()及以上时,应慢速升降重物,严禁超过两种动作的复合操作和下降起重臂。
当接近或等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在空中进行下降操作时,将凸轮控制器的手柄置于下降第一档,重物()。
《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规定,塔式起重机的卷筒容绳量的设计应保证在最大起升高度时,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状态时,卷筒上至少还存有()圈安全圈。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规定,对吊钩起重机,起吊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控制器在下降速度最低档稳定运行,拉回零位后,从制动器断电至重物停止时的下滑距离)应不大于1min内稳定起升距离的()。
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重物。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降落在安全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起重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塔式起重机驾驶员严禁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工作时,应注意两机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吊钩所悬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变幅小车架下端达最小距离为()mm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应有下降运动。
为了防止起重吊钩超过最大起升高度继续上升,造成起重臂损坏、重物坠毁,甚至整机倾覆的严重事故,塔式起重机上都装有 C()
塔式起重机驾驶员严禁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汽车起重机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起重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严禁同事进行二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