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冲击危险程度可采用()等方法确定。
评定为中等冲击危险的作业地点,只进行冲击地压危险状态的观察即可。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实现“有危险不冲击、有冲击不破坏、有破坏不伤人”的目标。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实行()—进行()。
使用钻屑法检测冲击地压危险时,若有冲击危险所得的煤粉量()。
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等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划分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危险分析()制度。
电磁辐射预警值对于掘进工作面的冲击危险,拟采取正常监测值的()倍作为冲击危险的临界指标。
根据钻屑量预测冲击矿压危险时,常采用钻出()与正常排粉量之比,作为衡量冲击危险的指标。
根据钻屑量预测冲击矿压危险时,常采用()与正常排粉量之比,作为衡量冲击危险的指标。
从事冲击地压防治的专职人员,必须参加冲击地压(),掌握冲击发生的()、()、冲击危险监测及治理等有关知识。
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什么划分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
记录每米钻进时的(),接近或超过()时,判定为有冲击危险;记录钻进时的动力效应,如声响、卡钻、吸钻、钻孔冲击等现象,作为鉴别冲击危险的参考指标.
冲击地压危险区开采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按照“()→()→()→()”的基本程序,及时消除冲击危险隐患。
对于冲击危险区,必须提前采取(),然后进行冲击危险监测。
围岩的砂岩成分愈多,冲击危险性愈大;围岩泥质成分愈多,冲击危险性愈小。
一般在()的基础上进行冲击危险的区域预测,确定有冲击危险的地点。
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预测预报等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划分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并制定相应的()。
冲击地压危险区要严格执行冲击危险性区域施工人员准入制度和人数控制制度。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首先采用()监测法进行冲击危险预报。
评定为弱冲击危险的作业地点可不进行冲击地压危险状态的观察。
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停产()以上的,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人员准入制度的,属于“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是指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未进行采区、()冲击危险性评价的。
使用钻屑法检测冲击地压危险时,若有冲击危险所得的煤粉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