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存查煤样一般可以在通过标称最大粒度为3mm的方空筛后缩分出700g作为存查煤样。
标称最大粒度为25mm的一般煤样总样、全水分总样/缩分后总样规定:全水分煤样最小质量是()Kg。
在运输工具上采取煤样时,对于最大精度为0~25mm的煤,每个子样的最小质量为();最大粒度>25~50mm的煤,每个子样的最小质量为()。
按现行国标商品煤样采取方法规定,当商品煤的最大粒度小于25mm时,采取每个子样的最小质量为()Kg.
双辊破碎机适用于煤样的中碎作业,最大给料粒度大于100mm。
标称最大粒度为3mm的一般煤样总样、全水分总样/缩分后总样规定:全水分煤样最小质量是()Kg。
标称最大粒度50mm的精煤采取共用煤样总样最小质量为()
如无特殊要求,一般可取标称最大粒度3mm的煤样()g作为存查煤样。
热稳定性煤样的制备,按GB474制备粒度6mm-13mm的空气干燥煤样约1.25kg,并筛去粒度小于6mm的部分,即为热稳定性煤样。
标称最大粒度为13mm的一般煤样总样、全水分总样/缩分后总样规定:全水分煤样最小质量是()Kg。
采样工具开口尺寸应当至少是煤样标称最大粒度的()倍,但不少于()mm。
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测煤中全水分时,需称取煤样10~12g,称准到()g。
煤样制备到粒度小于25mm时,其最少留样量不得低于()公斤。
标称最大粒度为80mm的一般煤样总样、全水分总样/缩分后总样规定:全水分煤样最小质量是()Kg。
标称最大粒度13mm的全水煤样最小质量是1.5kg。
标称最大粒度为50mm的一般煤样总样、全水分总样/缩分后总样规定:全水分煤样最小质量是()Kg。
标称最大粒度为100mm的一般煤样总样、全水分总样/缩分后总样规定:全水分煤样最小质量是()Kg。
要缩分粒度在25mm以上的煤样,只能用()进行。
煤样中最大粒度大于或等于()mm,煤样灰分小于20%时,相对差值不得超过10%。
正常情况下,在制备可磨性指数测定煤样时,最终1.25~0.63mm粒度范围煤样质量占破碎前煤样总质量的百分数不能小于(),否则该煤样作废。
如无特殊要求,一般可以标称最大粒度为3mm的煤样()g作为存查煤样。
标称最大粒度为13mm的一般煤样和共用煤样缩分后总样的质量不小于()Kg。
煤样中最大粒度小于25mm,煤样灰分大于或等于15%时,相对差值不得超过()。
粒度小于13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3kg;粒度小于6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1.2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