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I.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认定,擅自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 II.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的 III.未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 IV.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的
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I.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 II.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III.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用销售基金 IV.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外包服务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为( )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或委托外包机构()。 Ⅰ.从事基金销售业务 Ⅱ.办理基金份额登记 Ⅲ.办理基金托管业务 Ⅳ.办理基金估值核算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选择()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
基金募集申请获得()核准前,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不得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不得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
( )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用于归集、暂存、划转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专用账户。
下列( )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Ⅰ.基金管理人 Ⅱ.基金销售机构 Ⅲ.基金销售支付机构 Ⅳ.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 )。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Ⅱ.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Ⅲ.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Ⅳ.份额登记服务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I.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认定,擅自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 II.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的 III.未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 IV.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的
基金募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不得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不得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I.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 II.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III .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用销售基金 IV.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用于归集、暂存、划转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专用账户。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活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行为包含()等活动。 Ⅰ.推介基金 Ⅱ.发售基金份额(权益) Ⅲ.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缴 Ⅳ.退出
基金销售机构不得通过排挤对手,压低收费水平来竞争,但可以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多半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其他服务机构承担。()
外包服务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基金销售机构的主要工作包括()。Ⅰ.宣传推介基金;Ⅱ.发售基金份额;Ⅲ.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Ⅳ.办理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Ⅱ.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Ⅲ.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份额登记的机构Ⅳ.托管机构
()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Ⅰ.私募基金管理人Ⅱ.基金销售机构Ⅲ.基金销售支付机构Ⅳ.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外包服务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等业务的服务。Ⅰ. 信息技术系统Ⅱ. 估值核算Ⅲ. 份额登记Ⅳ. 销售支付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应当()。Ⅰ.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Ⅱ.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Ⅲ.对基金份额或收益权进行拆分Ⅳ.进行基金份额登记
从事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股权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在()备案
下列机构不可以从事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是()。Ⅰ.管理人Ⅱ.托管人Ⅲ.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Ⅳ.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