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定非甲烷总烃时,甲烷柱用60~80目()高分子多孔微球载体。
在标定标准溶液浓度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2人各做四平行,每人四平行测定结果极差的相对值不得大于重复性临界极差〔CrR95(4)〕的相对值(),两人八平行测定结果极差的相对值不得大于重复性临界极差〔CrR95(8)〕的相对值0.18%,取两人八平行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在运算过程中保留五位有效数字,浓度值报出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
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要求,测定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挥发物含量的结果表示方法为:以()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位有效数字。
对测定64.725如果要求保留四位有效数字,则结果为()。
下列测定结果中,三位有效数字的测定结果是()。
对于高含量组分(I>10%)的测定,一般要求分析结果保留()位有效数字。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5263-1994)测定总烃时,样品经过空柱或()柱导入()检测器,直接进行测定。
测定非甲烷总烃时,样品气体中含有氧气。因为非甲烷烃的量是总烃减去甲烷的差,可以不考虑氧峰的干扰。
用重铬酸钾测定水样中的CODcr值时,测定结果应保留2位有效数字
记录数据和结果时,保留几位有效数字,须根据测定方法和使用仪器的()来决定。
测定非甲烷总烃时,环境温度应保持在()℃以上,并尽量使环境温度保持恒定。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5263-1994)测定总烃时,气相色谱仪所需的氢气和空气,需要用装有硅胶和()净化管净化;氮气用()净化管净化。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5263-1994)测定总烃时,若以氮气为载气,则总烃峰中包括氧组分,因样品中氧对响应值有效应,在此,采用除烃净化空气求出()值,从总烃峰中扣除氧组分值。
测定总烃时,色谱柱用填充普通玻璃微珠的色谱柱或不装任何填料的空柱子。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测定非甲烷总烃时,采集好的样品应避光保存尽快分析,一般放置时间不超过()h。
在总砷含量的测定中,当每千克试样中含砷量≥1.0g时,结果取()位有效数字。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5263-1994)测定总烃时,除烃装置采用()做催化剂。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气相色谱法“总烃和非甲烷烃测定方法一”测定总烃和非甲烷烃中,以氮气为载气测定总烃时,总烃的峰包括氧峰,气样中的氧产生()(填“正”或“负”)干扰。在固定色谱条件下,一定量氧的响应值是固定的,因此可以用净化空气求出()值,从总烃峰中扣除,以消除氧的干扰。
测定非甲烷总烃时,借助于四氧化三钴或钯-6201的催化作用,能够除去空气中的氧。
GB/T265规定,粘度测定结果的数值,取()位有效数字。
用重铬酸钾测定水样中的CODcr值时,测定结果应保留2位有效数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测定无组织排放点的非甲烷总烃时,若采用铝箔复合气袋采样,应在采用前用样品气反复置换3次。采样结束后,密封采样容器,避光带回实验室。
对于高含量组分≥10%的测定,一般要求分析结果保留位有效数字()
在总砷含量的测定中,当每千克试样中含砷量≥1.0&61549;g时,结果取()位有效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