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银行同意向一企业提供一笔贷款,但是要求该企业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 )能作为该企业的保证人。
企业无合格担保人,银行可以在贷款客户中指担保人为企业担保。
保证保险担保情况下,如投保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的义务,()应按照保证保险条款的约定向贷款行承担赔偿责任。
2001年2月1日,某银行与甲公司达成贷款协议,贷款期限为6个月,到期日为2001年8月1日。乙公司也在该贷款合同上签字盖章,表示愿意为甲公司的该笔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的担保,保证期间约定为“直至主债务本息偿清为止”,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银行多次向甲公司追偿无果,于2002年6月将甲公司和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如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乙公司的担保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乙公司(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丙银行取得贷款,甲公司为其担保本息和罚息总额的60%,其余部分乙公司以自身房地产作为抵押。截止2×16年年末乙公司贷款逾期无力偿还,被丙银行起诉,甲公司成为第二被告,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乙公司共同偿还贷款本息500万元,并支付罚息10万元,2×16年年末该诉讼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90%,且乙公司无偿还能力,2×16年年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是()万元。
甲担保公司为乙某购买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委托丁保险经纪公司向丙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乙某抵押房地产代理办理投保,保险最终的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戊银行。银行作为债权人以借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到期偿还债务向保险公司投保,这种保险属于一种()。
某行2013年3月22日向某矿务局劳动服务公司贷款21万元,担保人为矿务局计财处,后贷款逾期。此笔贷款违反了《担保法》和《贷款担保管理的办法》等规定,属于贷款担保管理不善,主要问题是担保企业不符合担保条件,为无效担保。
重要法律文件(例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缺失或有误导致法律责任不清的贷款应至少归为()类以下。
A企业从银行贷款1200万,期限3年,由B房地产公司提供700万元的担保,并用A企业价值700万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目前该企业情况是: ①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②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竞争利润稳中有升,现金净流量为正值,足以偿还贷款本息; ③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 ④非财务因素不存在影响借款人对未来还款能力的不利因素;⑤担保抵押情况没有不利的变化。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A企业贷款应确定为()。
某商业银行在对某出口企业进行贷后调查时发现,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进口商减少了对该企业的订单,导致该企业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该银行应将该企业列为()。
A企业从银行贷款1200万,期限3年,由B房地产公司提供700万元的担保,并用A企业价值700万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目前该企业情况是:①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②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竞争利润稳中有升,现金净流量为正值,足以偿还贷款本息;③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④非财务因素不存在影响借款人对未来还款能力的不利因素;⑤担保抵押情况没有不利的变化。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A企业贷款应确定为( )。
企业在办理抵押担保贷款时,到期后贷款本息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是指贷款人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001年2月1日,某银行与甲公司达成贷款协议,贷款期限为6个月,到期日为2001年8月1日。乙公司也在该贷款合同上签字盖章,表示愿意为甲公司的该笔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的担保,保证期间约定为“直至主债务本息偿清为止”,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银行多次向甲公司追偿无果,于2002年6月将甲公司和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乙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温州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规定,对于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方应对贷款本息拖欠()个月内的履行担保责任,代偿逾期贷款拖欠本息。若担保方为单笔贷款累计代偿的拖欠本息超过()期的,温州银行有权要求担保方一次性代偿,结清贷款。
为支持地方经济,某县政府作为保证人为本地一些重要企业担保,该行为是合理的。
第267题:某企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作为担保向某银行贷款,确保近期还贷,此担保方式属于()担保。[2019真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纳税人为其他纳税人提供贷款担保,因被担保人无法归还贷款而由担保人承担的本息,可以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A企业从银行贷款1200万,期限3年,由B房地产公司提供700万元的担保,并用A企业价值700万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目前该企业情况是:①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②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竞争利润稳中有升,现金净流量为正值,足以偿还贷款本息;③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④非财务因素不存在影响借款人对未来还款能力的不利因素;⑤担保抵押情况没有不利的变化。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A企业贷
甲担保公司为乙某购买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委托丁保险经纪公司向丙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乙某抵押房地产代理办理投保,保险最终的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戊银行。5.银行作为债权人以借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到期偿还债务向保险公司投保,这种保险属于一种()
A公司(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乙银行取得贷款,甲公司为其担保本息和罚息的60%,其余部分A公司以自身房地产作为抵押。截至2018年末A公司逾期无力偿还借款,被乙银行起诉,甲公司成为第二被告,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共同偿还贷款本息600万元,并支付罚息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15万元,期末该诉讼案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90%,且A公司无偿还能力,2018年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
资产损坏和丢失的责任追究: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企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由()承担全部责任;属异动交接不清的,由()负责
2019年12月15日,大海公司接到法院的通知,通知中说由于某联营企业在两年前的一笔借款到期,本息合计为100万元。因联营企业无力偿还,债权单位(贷款单位)已将本笔贷款的担保企业大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大海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清偿。大海公司经研究认为,目前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极差,大海公司有80%的可能性承担全部本息的偿还责任。但随着联营企业项目到位,基本确定能从联营企业收到补偿70万元。大海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应当确认预计负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