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并载明以下内容()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畜禽饲养场未建立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可处()罚款。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养殖。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如期保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畜牧法》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内容。
()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奶畜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或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提出限期治理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下列()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
畜禽养殖场未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可以处()罚款。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
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向水体或其他环境倾倒、排放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畜牧法》有关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畜牧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应做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的罚款。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对因清理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以及生态移民等导致转产转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等方式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