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权利凭证作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个人贷款。
对于设定了有效抵(质)押或有查封财产的债权资产,或贷款本息金额超过万元的单户债权,原则上须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会计期末,对于已作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入账、而尚未支付的国外费用预估入账。当实际支付金额与预估金额有差异时,差额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
贷款核销时,经办柜员在业务凭证上加盖业务清讫章作当日传票,一联《贷款核销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核销资料的复印件等资料作其附件;另一联《贷款核销通知书》加盖印章后随同已审批的相关核销贷款的资料原件一并交信贷部门永久保管。
对于贷款,在结息日或贷款到期日,应当首先按照结息金额与已计提利息的差额补提利息,确认利息收入。同时,将已计提的应计利息转入()科目。
如果发现记账凭证所用的科目正确,只是所填金额大于应填金额,并已登记入账,应采用()更正。
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抵债金额不足冲减债权本息的部分,应继续向债务人、()追偿,追偿未果的,按规定进行核销和冲减。
对于正常公司贷款,押品担保债权的本息金额为押品担保债权发放时的()。
对于加油卡系统和财务核算系统中记录的确实无法界定责任人的“待处理损失”,省(市)公司每半年向油品销售事业部申请报批,待取得油品销售事业部批复意见后,财务部门按照批复金额将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同时到加油卡系统中录入核销日期、金额、批复文号、记账凭证号,加油卡系统核销“待处理损失”挂账金额。
贷款划转时,已核销贷款本息必须按()划转。
金额加按条件之一:借款人在我行已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且已连续供款(),能按月归还前期贷款本息,查询时点没有逾期未还贷款,且没有累计逾期三期的历史不良信用记录。
对()的贷款本息进行记录删除时,必须先删除已核销贷款本息记录,再删除未核销贷款本息记录。
贷款发放次日及以后发现记账金额大于借款凭证金额,差额通过()处理。
划转已核销贷款本息的,系统只提供按()进行划转。
当卡捷贷刷卡差额大于等于起贷基础金额时,贷款金额等于()。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作质押,从农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呆帐核销申报本息低于()万元的,由分行直接向当地国家税务部门申报,超过该金额(含)的,报总行审批同意后,由分行向所在地国家税务部门申报。
办理金额加按业务的借款人,必须符合在我行已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已连续供款1年以上,能按月归还前期贷款本息,查询时点没有逾期未还贷款,且没有累计()的历史不良信用记录。
对于一般出口卖方信贷业务,借款人出口收汇后,经营行直接扣收到期融资本息或将下期融资本息金额存保证金户,余额入客户账户。
如因上缴的现钞不符合人行缴存要求,未能向人行全额解缴时:库管员使用()交易,“解缴标志”选择(),输入相应的“调出流水号”、“账号”,“总金额”输入已缴金额,表格框内“面值”、“交易金额”输入被人行退回款项的面值和金额。交易成功后,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上打印核实行并加盖“业务讫章”后作业务传票,人行的“现金交款单”回单加盖“附件”戳记随传票装订。
联社资产保全部门及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对已核销呆账贷款每年检查覆盖面不低于已核销呆账贷款金额的()和核销户数的()。
根据《承德银行授信业务合法性、安全性标准》规定,原则上,非固定资产贷款,申请的授信敞口到期日所在的年度收入金额应大于等于申请的授信敞口到期日所在的年度到期应偿还的全部授信敞口的倍()
对于多笔贷款捆绑处置时,不能明确区分处置所获得的资产或核销金额对应哪笔贷款的情况下,可按(),也可由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支票开票金额大于实际购物金额的部分,由财务部在支票()以贷记凭证方式直接划款,不得退换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