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提入的借方票据需要支取客户账,系统中的对公账户暂不支持通兑,所以提入借方票据必须由付款网点操作。
对公现金存款业务,受理柜员审核无误后选择“9981金融业务预判处理”交易,按照“现金存款凭证”的事项录入(业务类型选择(),借贷标志选择(),提交成功后,插入单联“内部通用凭证”打印预判流水号。
对公账户转账通存往账交易的付款人账号支持账户类型为()
营业网点在办理大小额支付系统往账业务时,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报文要求录入相关要素,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附言等栏位要使用()字符。
对公集中上收业务处理时需要由网点柜员发起预判交易,预判交易包括()。
进行产品变更的业务受理时,对公临时账户、对公专用账户、对公基本账户转为对公一般账户应提供以下哪些资料()
批量对公付款经办行应遵循“当日受理、当日处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办理批量付款业务。因系统等原因致使当日不能批量付款的,可在下一对公营业日办理批量付款业务。()
购销存子系统,往来管理中可以处理与客户、供应商相关的收付款业务,也可以处理内部收入费用的发生,其中涉及到的单据有()。
批量缴费业务应比照《批量代发业务操作规程》中的审核环节,审核对公客户提供的转账支票或进账单。对公客户还应提供批量缴费的明细清单包括()等要素,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机构应按()通过账表系统打印“对公收费回单”(070412)、“不动户收费回单”(079906),加盖业务专用章交客户作客户回单。
电汇往账处理流程中,“6801”汇兑录入交易支持个人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作为付款账户。
批量对公付款业务中交易的撤销:对未上传CCBS或上传CCBS失败的付款,应客户要求且经业务主管同意后可撤销业务;CCBS已开始批处理的,不可做撤销处理。()
B公司是一家制造类企业,产品的变动成本率为60%,一直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信用条件为N/60。如果继续采用N/60的信用条件,预计2011年赊销收入净额为1000万元,坏账损失为20万元,收账费用为12万元。 为扩大产品的销售量,B公司拟将信用条件变更为N/90。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预计2011年赊销收入净额为1100万元,坏账损失为25万元,收账费用为15万元。假定等风险投资最低报酬率为10%,一年按360天计算,所有客户均于信用期满付款。 为B公司做出是否应改变信用条件的决策并说明理由。
通过采购发票与采购付款的对比,形成与供应商的往来账。
在柜台办理代发工资业务时,如有部分数据代发不成功,柜员应出具()传票将不成功代发款项划回原对公客户账。
某税务师2014年12月对企业进行纳税审核,发现企业当月将购进原材料时应计入成本的运杂费50000元计入了销售费用,由于企业该批材料已经部分用于产品生产,当期未全部完工,且当期完工的部分产品已经出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5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已知企业当月的原材料科目余额是300000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是200000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是480000元,当期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是420000元,则本期期末在产品应分摊()元。
()应负责依据大额现金付款审批权限规定,审批5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现金付款业务,超出审批权限的应首先由其审批通过后逐级进行上报审批。
企业购入商品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时,该商品的人账价值应按照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
反向保理是指主动向我行推荐其供应商并提供应收账款信息,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及按照我行的付款指示进行款项支付等配合的条件下,由我行对卖方提供保理服务的方式()
一、案例一 (一) 2012年3月,某审计组对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审计的情况和资料如下: 1?审计人员在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 ①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填写请购单,由采购部门审核批准后,向供应商统一签发订购单; ②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审批; ③采购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定期核对卖方发票、验收单、订购单等文件; ④出纳员将已作废的支票予以注销并单独存放。 2?审计人员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内部控制进行了测评。 3?审计人员检查应付款项明细表时发现,应付A企业账款期末为借方余额23万元,经进一步询问得知,甲公司于2011年10月预付A企业材料款23万元,但甲公司未能提供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 4?审计人员核对供应商提供的卖方对账单时,发现有一批价值20万元的货物,供货方已于12月26日发出并入账,但甲公司会计记录中未反映。 5?审计人员在检查付款记录时发现,甲公司于12月20日签出支票一张,用于支付到期的应付账款5万元,财务人员填制了银行付款凭证,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登记入账,但该支票在年底前并未发出。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资料1”中,违反内部控制要求的有:
某税务师2014年12月对企业进行纳税审核,发现企业当月将购进原材料时应计入成本的运杂费50000元计入了销售费用,由于企业该批材料已经部分用于产品生产,当期未全部完工,且当期完工的部分产品已经出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5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已知企业当月的原材料科目余额是300000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是200000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是480000元,当期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是420
办理对公业务的网点对外出售支票时,应在支票票面支付密码栏下方加盖12位付款银行的银行机构代码戳记()
企业采购和付款业务循环部控制使用的基本文件中,()是由采购部门编制的授权供应方提供商品的预先编号的文件。
对公业务报销中,凡超过20000元的对外付款,原则上均应签订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