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在某小区内刘某和杨某因为抢小区内停车位,发生争执后,刘某用手机将杨某的头部打伤,群众报警,随后警察赶到,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给予了批评教育,两人冷静后,表示愿意调解,于是警方让两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达成协议后刘某向杨某道歉,并支付医药费200元,车位的问题两人共同找物业解决。事后,刘某认为,自己的手机在争执中摔坏,并且还要赔钱,所以拒绝履行协议,杨某再三催促,刘某宣称不会赔偿,并表

时间:2024-04-23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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