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3年3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5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0元,加工的粮食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万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4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45000元,加工的粮食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巾场价格。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为1305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0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万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份,该厂委托另一酒厂为其加工酒精6吨,由委托方提供粮食,发出材料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20吨,含税单价每吨35100元,当月全部销售。此笔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适用消费税税率为20%和每斤0.5元),酒精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
某酒厂2013年7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800千克,成本为20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则该批白酒应纳消费税金为()万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收购成本为1305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0元,乙酒厂无同类产品售价,从价税率20%,从量定额税率0.5元/斤。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某酒厂2017年7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粮食白酒800公斤,成本为20万元,作为礼品赠送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10%,粮食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则该批白酒应纳消费税为()万元。
某酒厂2016年4月用10吨特制粮食白酒与供货方换取原材料,合同规定,该特制粮食白酒按平均售价计价,供货方提供的原材料价款40万元,供货方开具了税款为6.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厂开具了税款为7.4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差价款双方以现金结算。特制粮食白酒平均售价22元/斤;最高售价25元/斤。下列关于酒厂的业务正确的有()。
2014年6月,乙酒厂(一般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含税价款93600元,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4年6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4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4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4年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元。
北京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5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 9360元;2009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09年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0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 2010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如不考虑其他业务该酒厂2010年度应纳消费税税额()元。(白酒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5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粮食白酒。粮食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2吨粮食白酒,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0元,加工的粮食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则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为()万元
某酒厂2016年4月用10吨某品牌粮食白酒投资某专卖店,合同规定,该粮食白酒按平均售价计价,酒厂开具了税款为7.4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生产该批白酒耗用一批原材料,购入原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共计6.8万元。该品牌白酒平均售价22元/斤;最高售价25元/斤。下列关于酒厂的业务处理正确的有()
某酒厂2019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不含税单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7006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不含税单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4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4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
某县城酒厂生产销售粮食白酒,并销售进口分装的葡萄酒,2018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收购酿酒用高粱40吨,收购凭证注明收购价款80000元。 (2)生产销售高粱白酒18吨,每吨不含税出厂价16000元,每吨收取包装物押金140.4元;该酒厂当期没收到期未退的高粱白酒包装物押金5000元。 (3)外购粮食酒精20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00元,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酒厂2015年4月用10吨特制粮食白酒与供货方换取原材料,合同规定,该特制粮食白酒按平均售价计价,供货方提供的原材料价款40万元,供货方开具了税款为6.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厂开具了税款为7.48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差价款双方以现金结算。特制粮食白酒平均售价22元/斤;最高售价25元/斤。下列关于酒厂的业务正确的有()
5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金额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19年8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9年5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元
4、4.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生产销售粮食白酒1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15万元、包装物押金5万元。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有关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