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人明确要求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第41条作出的修改为审查基础的,可以在提交原始申请译文的同时提交修改文件。
金某就一种新微生物于2008年9月29日在韩国首次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S1。2009年6月29日,金某就该微生物的培育方法在韩国首次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S2。2009年10月4日,金某就该微生物及其培育方法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了PCT申请S3,该PCT申请未指定中国。2009年11月24日,金某委托某专利代理事务所就该微生物及其培育方法在中国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S4,并要求享有S1、S2和S3的优先权。S4申请中涉及的新微生物需要保藏。关于S4申请中涉及的微生物样品的保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是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7条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受理局提交了优先权文件或者向受理局提出制作优先权文件的要求,作为指定局的专利局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本人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在国际阶段申请人声称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作出修改,但未被审查员采纳,因而没有作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附件传送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再将该内容作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修改向专利局提出。
申请人声明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作出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作为审查基础,并且该修改的国际公布使用外文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最迟在什么时间之前提交其译文?
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专利申请,应在申请日前,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在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样品提交国际保藏单位保藏。
修改是在进入国家阶段时提出的,在修改说明上方应当注明“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第41条)作出修改”的字样。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人可以在成员国获得以下哪些类型的工业产权保护?()
申请人于2008年4月7日在日本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后于2009年4月7日就同样的发明在中国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下列关于保藏日期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申请涉及一种通过化学诱变的方法得到的具有特殊效果的微生物,申请人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微生物进行了保藏,因此,该微生物是公众可以获得的,通过化学诱变方法获得经保藏的微生物的方法可以要求专利保护。
对于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申请的形式或内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与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冲突的,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准。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允许申请人向作为指定局或选定局的专利局提出复查请求的情况是:()。
发明专利申请人依照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保藏生物材料样品的,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将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生物材料作为实验目的使用的,应当向()提出请求。
在国际阶段虽然提出过,但是由于不符合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6条的规定而未被国际局接受的修改,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可以再作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修改提出。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相关规定,国际专利申请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法规定涉及新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提交样品保藏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申请涉及的完成发明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是公众不能得到的,而申请人却没有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保藏,或者虽然按规定进行了保藏、但是未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驳回该申请。
对专利申请案的受理及审查程序做出统一性规定的国际专利申请条约是()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是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以下内容: ()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申请人呈递申请案之后,一般可享受的优先权期限为( )。
国际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申请,又称PCT申请。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一个国际性条约。PCT申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专利所含技术的重要性和申请人抢占国际市场的迫切愿望,是衡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下述图表数据为我国PCT申请专项调查的部分结果。下列关于我国近年来PCT申请的表述中,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