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项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抵押,但所担保物一般不得超出抵押物价值。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集团客户成员企业核定授信额度时,对于()同时存在多种担保方式的,在测算关联担保比例时抵押、质押部分可以从关联担保额度中剔除。
向人民法院申请的诉讼请求要合法、全面,凡涉及农村信用社担保物权的债权,应同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农村信用社有权行使(质)押权。
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抵押合同随相应的贷款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质权与其()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失,抵押权也消失。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也不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由于抵押具有从属性,抵押权是从权利,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因此必须先签定借款合同,然后才能签定抵押合同。
抵押权不能与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转让,也不能与债权相分离而单独地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将主债权让与或者作为其他担保时,抵押权可以随之一并让与或作为担保,也可以消灭;主债权全部消灭时,抵押权也随之消灭。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为担保乙对甲的债权,丙与乙签订书面合同,提供其房屋作为抵押;合同签订后,丙将房产证交给了乙,但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丁受甲所托,也向乙出具了“保证函”,表示愿意对甲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能够实现自己债权的有()。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得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即抵押人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就同一项财产向两个以上的债权人进行抵押。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乙银行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住房抵押贷款的担保制度是住房抵押贷款必要的补充制度,目的是分散、转移、抵押市场上的贷款风险,保障抵押权益的实现,提高贷款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确保住房消费信贷资产的良性循环,同时也为债权人在二级市场顺利转让债权或发行抵押债券提供保证。()
根据担保的相关规定,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同时乙也用自己的房屋进行了抵押,且就优先适用哪一种担保方式没有约定。则当乙无法履行债务时,应先()
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以前就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