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证据应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这意味着()
刑事诉讼法第46条中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证据应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这意味着()。
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中,证明要求指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述各项所列的诉讼行为,需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程度的有:()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确实、充分的含义是指()
某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即使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移送起诉。
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终结,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写出的诉讼文书是()。
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做出的决定应当是()。
在刑事诉讼中,我国实行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的内涵包括()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证明应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这意味着()
在我国三大诉讼中,适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有()
提起公诉是指()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做出起诉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张某因故意杀人被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经一审宣判后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将甲、乙二人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物证存在疑问,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终结,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写出的诉讼文书是()。
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如果共同诉讼人的请求不同,其中一人上诉,其他人不能当然视为上诉人。
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中,证明要求指的是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述各项所列的诉讼行为,需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程度的有()。
被审查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如果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有关规定能够作出处分决定的,()。
如果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李某提出赔偿请求,应以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在一起放火案中,红叶造纸厂的一个仓库被他人放火焚烧,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事后经查明,放火者是另一个造纸厂的厂长。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红叶造纸厂提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则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指的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因而法律上所说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适用于红叶子造纸厂。如果红叶造纸厂确实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且要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无奈,红叶造纸厂只好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在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委托了在某监狱任职的严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院审判过程中,严某去人民法院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没有准许。严某因此辞去了诉讼代理人的职务。红叶造纸厂要求另行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人民法院告知:只能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委托诉讼代理人,现在已进入了法庭审理中的阶段,因而红叶造纸厂不能再委托诉讼代理人了。人民法院最后作出了刑事和附带民事判决。
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中。证明要求指的是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述各项所列的诉讼行为需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程度的有:()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讼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