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行〔2015〕123号)文件通知,调整对区内各市、县(市)的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进行了细化,除广西特色旅游名县阳朔县外,其他县级地区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其他人员非旺季是()元。(财务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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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08: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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