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用证没对货物数量订有增减条款,只要同时符合下列哪些条件,该货物的出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作价。
数量条款中溢短装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溢短装条款
国外来证规定,总金额50万元数量为1000公吨散装货物,如果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则不准分批装运,根据《UCP600》条款规定,卖方发货的()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作价。
当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量的增减超过一定幅度时,()会相对地有所增减。
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但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的增减幅度,但信用证规定的数量以包装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出口合同中对装运数量有“约”、“溢短装条款”类似规定的,可理解为信用证金额也有相应幅度的增减。
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也叫溢短装条款( More or Less Clause ),是指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可以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但以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
6、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条款每公吨500美元的价格成交某商品一批,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5%,由卖方决定。我方按合同规定数量多装5%,装船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10%,我方可向用户要求多装部分按装船时的市价计算,对方不得拒绝。
某外贸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公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公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公吨应按 ()作价。
根据《UCP500》,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所支付款项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的增减幅度。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是指卖方在交货时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数量溢交或短交百分之几。
溢短装条款中一般规定机动幅度不得超过10%。()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对于溢短装条款,少装、多装部分价格的处理方法是( )。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又称为()。A.品质公差条款B.约量条款C.索赔条款D.溢短装条款
若合同当中的数量条款规定了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增减幅度,则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也应作出相应的规定。()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作价。
某外贸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 同, 合 同 间中规定的出口数 量 为500公 吨。 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 量 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公吨.根据《公约》的规定 , 此20公吨应按 () 作价
某出口公司对中东出口电风扇1000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发现有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认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5%的增减,故决定少交40台风扇,即少交4%。结果,遭银行拒付。为什么?
为防止拥有数量增减选择权的当事人利用数量机动幅度,根据市场价格情况故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得额外收益,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多装或少装部分按装运日某指定市场价格计算。
《UCP600》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则可有()的增减幅度。但当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以个数计数时,则该此增减幅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