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速度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常用制动。
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引导信号不能开放时,司机凭调度命令越过该信号机,动车组列车在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前停车后,装备LKJ的动车组列车将列控车载设备隔离,按LKJ方式运行,速度不超过()km/h。
LKJ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主机以及与之配套的速度和压力传感器、信息输入、信息输出和连接设备等。
装备LKJ的动车组,在规定的地点进行()LKJ(按压【开车】键)。按列控车载设备方式行车,确认()。
LKJ包括装设于机车、动车组上的()、显示器以及与之配套的速度和压力传感器、信息输入、信息输出和连接设备等。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常用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运行速度在250km/h及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15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3km/h卸载、5km/h常用制动、8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设置模式曲线
当未装备LKJ的动车组列车在CTCS-0/1级区段按机车信号模式运行时,列车按地面信号机显示运行,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
正确设置列控车载设备参数;对CIR、GSM-R手持终端注册列车车次;选定CIR设备运行区段【线路】和工作模式;装备LKJ的动车组,将IC卡数据载入LKJ,正确输入LKJ参数()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报警、常用制动、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LKJ的动车组列控车载设备故障不能恢复正常运行在车站出发时,改按()运行。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3km/h卸载、5km/h常用制动、6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5km£¯h常用制动。()
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常用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km/h卸载、()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km/h报警、3km/h卸载、5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设置紧急制动模式曲线。
动车组列控车载设备故障不能恢复正常运行在车站出发时,装备LKJ的动车组列车改按()运行,未装备LKJ的动车组列车改按()运行。
运行速度250km£¯h以上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含CTCS£2级后备功能)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运行速度250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装备在机车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