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六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报告或者举报。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矿山、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除出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和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A.100B.200C.300D.4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但无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新安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安全生产法》规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但无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配备()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不超过一百人的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无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